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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城管委发布规范处置建筑垃圾共建美丽城市倡议书

2025-09-17 23:20 来源: 每日甘肃网

为规范建筑垃圾行业管理,破解建筑垃圾处置难题,守护生态环境,杜绝私排乱倒,推动资源循环利用,9月17日,兰州市城管委发布倡议书,向全市建筑垃圾产生单位、运输公司、处置场所及相关单位等涉及建筑垃圾处置主体发出倡议。

倡议书指出,建筑垃圾产生单位及个人要做到源头规范处理。要严格落实“谁产生、谁负责”原则,施工前制定科学的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处置方案,从源头减少垃圾总量。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堆放,将可回收利用的垃圾与不可回收利用的垃圾分开,覆盖降尘,杜绝混入生活垃圾,并做到及时清运。

装修垃圾由属地政府和物业公司合理设置投放点,采取必要的污染防治措施,保持周边环境整洁。装修垃圾要委托建筑垃圾运输公司或物业公司收运,鼓励采取袋装投放、箱体收集等方式收运,不交由“三马子”等运输工具私自收运。办理建筑垃圾处置(产生)手续,必须委托具备资质的运输公司进行清运,签订规范的运输和处置合同,留存相关凭证,严禁随意倾倒、抛撒建筑垃圾。

倡议书指出,建筑垃圾运输公司要做到合规运输。要严格遵守运输行业相关规定,确保运输车辆证件齐全、车况良好,按要求安装卫星定位系统并保持正常运行。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运输)手续,运输过程中,对建筑垃圾进行密闭覆盖,防止沿途遗撒、扬尘,避免对道路环境和周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按照指定路线、时间运输,将建筑垃圾精准运输到具备资质的处置场所,不擅自更改运输路线或倾倒地点。

倡议书指出,建筑垃圾处置单位要做到科学处置。要依法取得相关经营许可,完善场地防渗、防尘、防噪等环保设施,确保处置过程符合生态环保要求。优先采用资源化利用技术,对可回收建筑垃圾进行破碎、筛分等加工,生产再生骨料、新型建材等产品,提高资源利用率。对无法资源化利用的建筑垃圾,按照规范进行安全填埋或无害化处理,杜绝二次污染,守护土地和生态环境。

倡议书指出,建筑垃圾监管单位要做到严守其责。各县区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禁止个人收集运输处置建筑垃圾,建筑垃圾产生单位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由未取得建筑垃圾运输资质的单位运输。要严查私排乱倒行为,查处过程中除追究运输单位责任外,同步追究工程建设、施工、处置等相关单位责任,并依法依规纳入信用管理。各县区政务服务中心要严格按照《关于规范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有关事项的通知(试行)》(甘建城规〔2025〕5号)要求,为申请者办理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和处置相关手续。

倡议书提出,城市是我们共同的家园,规范处置建筑垃圾需要大家的共同参与。大家应携起手来,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遵守建筑垃圾处置相关要求,对乱倒垃圾行为说“不”,合力打造干净整洁、舒适宜居的美丽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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