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袍法官”守望司法公正
社会公众的认知、朴素的公平正义观在司法中如何体现?不久前,全国人民陪审员工作会议召开,给出答案:重庆姐弟坠亡案、余华英拐卖儿童案、孕妇泰国坠崖案……在一系列备受瞩目的重大案件审理过程中,都有来自基层一线的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将大众视角、朴素情理带入庄严法庭,让基于公序良俗的价值判断,有力支撑法院作出体现社会共识的司法裁判。
人民陪审员被誉为“无袍法官”,在一批大要案中发挥“民心秤”作用。从客观效果看,人民陪审员参审的案件,裁判社会接受度、当事人服判息诉率更高。当下,人民群众对严格公正司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定分不易、止争尤难,如何让司法裁判和群众评价间无“温差”、无“色差”?答案之一,就在于进一步发挥好人民陪审员促进定分止争、促进公正司法的作用。
先看群众视角优势。法治的根基在人民,感受公平正义、评价司法公正的主体是人民群众。人民陪审员来源广泛,了解社情民意,基于常识常情常理形成的社会认知和法官专业判断恰好形成优势互补,有利于提高事实认定的精准度、认可度,有助于法官准确把握法律适用尺度,助力实现司法裁判法理情相融、更加公平公正。目前,全国人民陪审员队伍达到34万人,基层干部、农民、社区工作者及无固定职业人员占比超过50%,彰显了司法民主的广泛性、代表性。在涉及群体利益、公共利益,人民群众广泛关注,以及其他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中,不断拓展人民陪审员的参审广度和深度,以大众经验提升法律温度,既解法结更解心结,有利于提升社会认可度。
还有专业智慧。随着社会发展,知识产权、金融商事、海事海商、涉外涉网、环境资源等新类型纠纷不断涌现,在专业性更强的案件中选好用好有专业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可以让矛盾纠纷化解更加高效恰当。一起医疗责任损害纠纷妥善处理就是例证。一名患者先后在两家医院就诊,第一家医院在用药时出现错误,之后患者在另一家医院寻求治疗,但因不符合手术条件被允许出院,三天后发生药物不良反应去世,责任到底如何分担?人民陪审员从医疗机构应有审慎诊疗义务角度,建议第二家医院也应承担次要责任的意见得到合议庭采纳后,当事人均息诉服判,取得了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再看桥梁纽带作用。人民陪审员是一支强大的法治力量。在参审中,不仅自己成为“法律通”,还能在日常生活中传播法治精神。以备受关注的余华英拐卖儿童案为例,娄江霞等4名人民陪审员在案件宣判后,积极走进社区、学校以案说法、以案释法,提高公众的防范意识,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理性解决纠纷。
“十五五”规划建议提出,“规范司法权力运行,完善司法公正实现和评价机制,提高司法裁判公正性、稳定性、权威性。”人民陪审员制度一头连着社情民意,一头连着司法公正,把握好人民陪审员的优势,就能以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更好实现社会共识与司法的双向奔赴。